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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市电梯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8年3月20日9:00

主 题:2017年南通市电梯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

地  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

发布人:倪建明  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伟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栋成  市质监局特设处处长

    张一辉  江苏特检院南通分院总工程师

 主持人:刘文新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

刘文新: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一项涉及面宽、影响面大、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将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始终把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电梯安全连续两年都被市安委会列为全年十大重点整治对象。近两年来,全市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电梯安全各方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电梯安全事故的底线,电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邀请了市质监局局长倪建明向大家通报2017年度南通市电梯安全状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质监局副局长张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王栋成、江苏省特检院南通分院总工程师张一辉。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倪建明局长发布2发布2017年度南通市电梯安全状况;二是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请倪建明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倪建明  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倪建明: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全面反映2017年南通市电梯安全工作,促进企业与相关方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增强社会电梯安全意识,科学指导电梯安全工作,特编制发布本内容。我市已连续3年向社会主动公布全市电梯年度安全状况,也是全省第2个最早主动公布的地级市。

  一、电梯基本状况

  截止2017年底,全市拥有各类电梯共50544台,其中在用电梯47770台,保有量列全省地级市第4位。2017年全市新增电梯5342台,同比增长12%。在用电梯按设备类别分,乘客电梯39225台,载货电梯5146台,自动扶梯2109台,自动人行道363台,杂物电梯927台。其中使用15年以上的在用电梯达到1077台;崇川区在用电梯达到8555台,保有量为全市各县(市)区之最,占全市五分之一强;

  全市电梯制造单位9家,2017年制造销售电梯4000余台;本地注册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单位105家,电梯使用单位5805家,全市共有电梯持证作业人员24000余人。

  我市2017年电梯基本状况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乘客电梯占比较大,占全部在用电梯的80%以上;二是电梯保有量增速趋缓,2013-2016连续四年增速均在20%以上,2017年增速明显放缓,仅为12%;三是老旧电梯占比虽然较少,但明显提高,从2016年的0.5%增为2.3%;四是我市电梯制造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全市9家企业全年仅制造销售4000余台电梯,仅为国内1家普通中型电梯制造企业的制造销售量的一半(2017年中型电梯制造企业规模标准为8000台)。

  二、电梯安全状况

  1.电梯安全事故状况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线共同努力下,取得近年来最好工作成效,全年实现全市电梯在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四个环节中均未接到亡人事故报告的骄人成绩,也是全省四个特种设备零事故地级市之一,全市电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2.电梯困人故障及应急救援状况

  2015年1月1日,南通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正式运行,通过统一救援呼叫号码(96333)、呼叫平台24小时候警和应急救援三级响应机制(一级是签约维保单位,二级网格救援单位,三级电梯值班工程师),保证电梯被困人员在最短时间得到解救。我市于2015年10月在全省第一家实现了全大市范围在用乘客电梯的全覆盖。截止2017年底,南通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可以覆盖全大市范围内的44809台在用电梯(除全覆盖乘客电梯外,另覆盖部分载货电梯和自动扶梯)。

  通过2017年度全市96333数据统计分析,我市电梯运行安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电梯总投诉故障率和困人故障率双下降。2017年全年南通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共接处电话4067个,总投诉故障率(4067/44809)同比2016年度(4590/35733)下降28.9%;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3649起,困人故障率(3649/44809)同比2016年度(3428/35733)下降15.6%;解救被困人员5724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5.2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4.3分钟,我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快速救援和促进安全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困人救援到场时间超时现象和二级网格救援大幅减少。从对困人救援到场时间超30分钟情况的分析看,2017年超时救援次数为57起,较2016年的75起,同比下降了24%,超时时长也较2016年有大幅下降;另外2017年全市共启动二级网格救援43次,比2016年98次,下降一半以上。

  三是住宅电梯成为发生困人故障的主体。2017年全市电梯困人故障中,按使用场所性质分住宅楼发生困人故障最多,共计2340起,占65%;按电梯所在区辖分崇川区发生困人故障最多,共计1057起,占15%;

  四是上下班时间是发生困人故障的高峰。从发生困人故障的时间段来分,每天上午8-10点、下午4点一6点上下班期间发生困人故障最多,共计1073起,占29%,近三分之一。

  五是多发困人故障电梯主要集中在老城区。2017年同一台电梯发生3次及以上困人故障共计113台,从地区分布看,其中崇川40台,港闸30台,多发困人故障电梯主要集中在崇川和港闸两地,占62%;困人率高发的使用场所主要集中在拆迁安置小区和人流量很大的医院、写字楼;发生6次及以上困人故障的电梯中以医院的电梯为主,其中发生困人故障次数最多的电梯全年共发生了10次困人故障。

  六是多发困人故障电梯维保单位以外地维保单位居多。全市全年电梯困人率前十的电梯维保单位中有6家系为外地企业设在我市的办事处或办事点,维保人员和办公硬件等条件很难符合相关要求,维保质量水平低下,在2017年底前这6家单位已全部被淘汰出南通电梯维保市场。

  七是乘梯使用不当是发生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从对困人故障发生原因的分析看,2017年发生的3649起电梯困人故障中,超载、野蛮装卸、不文明乘坐习惯等人为原因造成困人故障的占到发生困人故障总数的42%;另外电梯井道渗水、机房温度过高等基础建设先天原因占到发生困人故障总数的23%。

  三、2017年电梯安全监察主要工作

  2017年南通市质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以保持电梯安全平稳态势、降低事故率为中心,强化落实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强化督查检查,强化基础建设,有效保障了全市电梯的安全运行。

  (一)强化落实电梯安全各方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电梯使用管理的首负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完善并实施好电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时申报电梯定期检验,聘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开展电梯维保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各项电梯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居民反映的各类电梯问题,并予以公示;确保新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率达100%,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活动,督促物业公司真正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截至2017年底,全市使用单位确认完成的电梯数达到47770台,在用电梯使用单位确认率达到100%,全市所有在用电梯都有单位承担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二是落实电梯维保责任。重点加大对无资质维保,减少维保频次、降低维保质量、减少维保人员配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全年共检查4000余家次,对98起轻微违规使用、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4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非本地电梯维保单位登记制度,将60多家无固定场所、无专门技术人员的“电梯维保皮包公司”驱除出南通市场,进一步规范了电梯维保单位对维保点的管理水平,确保维保站点资源条件、质量体系、维保能力持续满足要求,维护我市电梯维保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多部门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房管部门持续落实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责任,将电梯安全管理纳入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完善了电梯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启用房屋维修基金绿色通道机制;安监部门将电梯隐患整改纳入到挂牌督办对象之中,支持电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城建部门加大对开发商和施工方的宣传力度,从基建源头把好电梯井道施工质量关,夯实电梯运行环境基础;信访部门及时处理居民住宅电梯因停用、封停致使业主上访等情况;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电梯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深化电梯各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杂物电梯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2016年9月10日如皋市第二中学食堂杂物电梯亡人事故的教训,2017年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杂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杂物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按老标准制造的杂物电梯的改造工作,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电梯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全年对全市45台按照老标准生产的杂物电梯的门锁进行了改造,确保了全市杂物电梯的安全运行。二是扎实开展重点时段电梯专项检查。“十九大”期间,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电梯每日开启时进行试运转,运行时要定时进行巡检,全市共检查公共聚集场所电梯865家,电梯8692台,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6498条。三是探索老楼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改造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畅通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渠道,为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提供资金保障;崇川区市管局为全区100台老旧电梯进行了安全评估工作;同时市质监局会同房管局、规划局、行政审批局赴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调研工作,为探索老小区加装电梯、解决居民出行难的问题打好基础。

  (三)深化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加大对问题电梯的曝光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市电梯应急救援平台96333的基础数据,加大数据分析及通报曝光力度,坚持“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状况月度通报制度,并联合江海晚报开辟专栏,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定期曝光问题电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对困人率和故障率较高的15家电梯使用单位和37家维保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对5家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全面推行电梯激光防伪二维码电子签到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电梯3D二维码维保签到管理制度,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维保人员维保的时间点、时间段和实时地点进行监督,真正提升维保质量水平,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截止2017年底,全市约2万台电梯已开通二维码扫描功能。三是积极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从2011年起,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七年来,我局逐步完善了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制度,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动态化的星级评定,推动了维保单位信息化、科学化管理。2017新增四星、五星级电梯维保企业5家,年度增量列全省第一。通过星级评定科学引导业主挑选维保技能好、质量有保证的电梯维保单位。四是试点推行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通过将维保单位违章记分信息公开披露,将违章信息从监管部门内部向外形成“溢出效应”,违法违规企业在受到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将因其被记分而信用受损,实现电梯维保“一次违规、处处受限”的局面,使得违法违规的维保单位难有生存发展的空间。各地市场监管局对全市35家电梯维保单位的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市质监局在星级评定和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加以运用。五是深入实施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制度。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明确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将每次维保的日期、人员等信息公示于电梯轿厢内,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全市全年共有4.77万台电梯进行了维保信息公示,在全省第1家率先实现了全大市范围的全覆盖,2017年因维保信息公示的举报投诉达到168起,立案查处9起。六是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市质监局全面推动各地加快实施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有38240台在用电梯实施责任保险;通过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减轻责任主体经济负担,化解社会矛盾。

  (四)夯实电梯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一是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在2017年“安全月”期间,每天在南通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文明乘梯  安全出行》公益宣传片,宣传受众人数达到120万人次;与《江海晚报》合作“搭电梯出事啦,拨打质监96333”专栏,每两月通报和曝光全市96333运行情况。二是强化电梯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对全市580余名持证电梯安全监管人员就《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最新规范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知识更新有效提高基层人员检查的水平、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能力。三是强化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通过严格实施电梯作业人员“考培分离”制度,促使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电梯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电梯安全操作、故障排除、隐患发现、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四、当前我市电梯安全存在的问题

  我市电梯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不足。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单位以经营为目的,受住宅小区入住率、物业费收取率偏低等影响,都可能造成电梯运行管理费用的不足,加上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受利益驱使,尽可能降低电梯使用管理的成本,对电梯运行周期中应该更换的零部件不及时更换、电梯透支使用、带病运行,给电梯安全运行带来隐患。监管部门虽多次督促老旧电梯的产权和使用单位进行更新改造,但无奈于资金瓶颈,仅进行一些常规性维修、能维持运行而已,根本性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二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不规范。电梯使用安全与否,日常维护保养是关键。我市目前电梯维保行业处于不健康发展态势,维保单位低价恶性竞争依然存在,尤其凸显在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上。虽然我市已通过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对电梯维保费用做了一定的规定,但是部分电梯维保单位为了获取经济利益,采取低质低价、偷工减料、“以修代保”等手段,造成了电梯维保服务行业的不规范、不到位。电梯维保费用越低、电梯故障率就越高,电梯维保市场的低价竞争导致维保质量低下,最终造成困人故障频发。

  三是电梯本质安全度还不高。一方面由于建设单位基于成本控制原因,都会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电梯,这些低价中标的电梯,虽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配置普遍较低,难以满足居民舒适、便利乘梯的需要,也容易发生故障;另一方面与电梯配套的基础建设早于电梯安装前定型,电梯井道防水质量不过关或电梯机房内不安装空调、温度不能始终控制在40度以下,质量再好的电梯也会发生安全故障。

  四是乘客安全文明乘梯意识缺乏。电梯作为公用设备,部分乘客由于安全文明乘梯意识缺乏,甚至有故意损坏电梯的现象。96333运行三年以来,在发生的9207起电梯困人故障中,超载造成的352起,生活垃圾、野蛮装卸造成的有2822起,人为渗水致使短路停电造成的有428起,这些因乘客使用不当而造成困人故障的占到发生故障总数的四成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部分乘客等电梯时使劲反复敲击电梯按钮、用手或重物长时间挡住电梯梯门、推单车或电动车进电梯轿厢甚至存在极小数的在电梯里便溺现象,这些行为都会加速电梯零部件老化、损坏情况,最终导致电梯安全故障乃至事故的发生。

  综上,电梯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环节各方的责任、诚信、能力、条件,对待电梯使用安全中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提升到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多元共治的高度,积极推动法制和制度建设,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2018年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责任,督促其对电梯使用与管理负责,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保障电梯使用安全;落实电梯生产企业责任,督促其对电梯制造、安装质量负责,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督促其对电梯运行的安全性能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落实房屋建设有关单位责任,联合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其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置和土建质量负责,保证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监管责任,督促各地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特别要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

  (二)全面深化电梯安全创新机制。推广“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理念,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方式,推广“全包维保” 新模式;完善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通过电梯故障率、困人率等客观指标来倒逼电梯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推广“物联网+维保”模式,力争在2018年6月底之前,全市电梯激光防伪二维码张贴率100%,2018年9月底之前实现维保扫码正常化,逐步实现96333系统与电梯激光防伪二维码在数据更新方面的同步,实现96333与电梯激光防伪二维码一体化通报制度;完善电梯维保诚信体系建设,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鼓励开展以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自愿性符合性评价,深化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制度,扩大星级评定结果的运用范围;创新电梯保险机制,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坚持维保信息公示制度、细化电梯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营造诚信、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联合惩戒。

  (三)全面开展电梯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电梯风险部件专项整治。针对垂直电梯层门、制动器和自动扶梯附加制动器等电梯部件风险,对全市在用电梯常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制动器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出现重大事故。二是深入开展电梯维保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现场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提升维保质量;进一步提高外地维保单位登记的硬件门槛,规范外地电梯维保单位在通登记工作,最大限度的“挤出”电梯维保行业中的“皮包公司”,全面规范行业秩序;实施本地非星级电梯维保单位年度核查制度,对于年度核查不通过的单位暂停其维保资质;举办第二届电梯维保工技能大赛,持续深入地提升电梯维保人员业务技能。三是开展老旧电梯专项整治。根据96333统计分析结果,挑选困人率较高的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价,督促使用单位制定电梯更新改造计划,推进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与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畅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审批通道。四是开展电梯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产品型式试验和一致性核查,强化安装监督检验质量,推进本地小微电梯制造企业与行业巨头合作,扶优扶强本地制造企业;开展海安电梯配件产业集聚地提档升级行动,提升我市电梯配件产品水平和行业知名度。

  (四)全面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宣传,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处理三种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处理业主与物业服务单位的关系。业主是电梯所有权共有人,委托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电梯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物业服务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服务单位电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电梯安全问题要求物业服务单位解决;物业服务单位有义务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反映的电梯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予以回复,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监督。二是正确认识处理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关系。目前,很多使用单位对二者关系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委托了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的安全由维保单位负责。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主体。维保单位只是接受物业单位委托实施维保,并且安全技术规范还规定了使用单位负有监督维保工作的义务。三是正确认识处理电梯定期检验与电梯安全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的关系。许多电梯使用单位只重视电梯定期检验,忽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在这一年中,由于运动部件转动振动、运动磨损,加之使用人员复杂及可能存在的不当使用行为,必然导致设备状况不断发生变化,可能产生一些不正常现象,甚至缺陷或隐患,若不及时检查发现,或处理不当,势必影响安全运行。因此使用单位在电梯定检合格基础上加强日常安全监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及异常,监督维保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维保才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同时进一步开展电梯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播放《文明乘梯  安全出行》公益宣传片,促进公众树立电梯安全意识;加大电梯安全常识、安全动态、安全预警信息的推送力度,切实提高市民的安全乘梯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切实加强对电梯管理操作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电梯安全操作、故障排除、隐患发现、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刘文新:

  谢谢倪局长!

  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南通日报记者:

  我市电梯安全主要存着哪些问题?

张  伟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伟:

  我市电梯安全主要还存在着以下四方面的问题:一是电梯维保市场低价竞争,导致维保质量不过关。根据南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我们估算平均每台电梯每年应不少于4000元维保费用,电梯维保单位才能正常运行。但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全市约有三分之一的电梯维保费低于2000元,这么低的费用,电梯维保单位不可能认认真真的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而电梯的安全运行,三分在于制造、七分在于维保,维保质量不过关,必然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电梯维保质量低下是当前电梯安全的最大问题,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强化对电梯维保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对维保费用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电梯维保现场加大检查的频次,另一方面加大电梯维保费用成本的宣传,大家一定要明白“便宜没好货”这个道理,电梯维保费用是从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的,住宅居民作为电梯的共有产权人,应每年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第二个问题就是一些乘客安全、规范乘梯意识缺乏。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些乘客等待电梯时使劲反复敲击电梯按钮、用手或重物长时间挡住电梯梯门、推单车或电动车进电梯轿厢至使超载甚至存在极小数的在电梯里便溺现象,这些行为都会造成电梯零部件老化、损坏情况,最终导致电梯安全故障乃至事故的发生。下一步仍要加大电梯安全的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消除恐慌心理,倡导文明乘梯。

  第三个问题是与电梯配套的基础建设质量不过关。2016年7月11日我市出现极值大暴雨,那一天我市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接处的日困人故障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值:120起,其中有110起困人故障系因电梯井道渗水造成的,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电梯故障约有十分之一因为电梯井道防水质量不过关而导致渗水造成的;另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电梯机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40度以下,这样电梯主机控制柜的各种元器件才能正常运行,但由于经济原因,很少有机房在基础建设时或交给业主后能安装空调,没有空调降温的电梯机房在7、8月高温季度温度都会超过40度,这些都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城建部门,在工程源头把好电梯井道基建质量关;联合房管部门,加大对居民、物业公司的宣传力度,引导安装电梯机房空调。

  第四个问题是老旧电梯故障高发、但遭遇更新改造资金瓶颈。我们通常将运行15年以上的电梯归类为老旧电梯,据我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大数据分析,我市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有1100台左右,故障率明显高出全市所有电梯平均水平的80%,对一些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迫在眉睫。崇川区鼎典大厦两台使用了15年以上的垂直乘客电梯,因客流量特别大、电梯老化程度严重,多次出现困人、停梯等故障,监管部门多次督促产权和使用单位进行更新改造,但由于更新改造资金需求量较大,遭遇瓶颈,产权单位仅进行一些常规性维修、能维持运行而已,根本性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下一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途径,建立工作机制。

南通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南通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下全市电梯96333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的情况。

王栋成  市质监局特设处处长

王栋成:

  2014年7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南通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建设方案》,南通市质监局经过半年建设,建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资源整合,以96333呼叫中心为基础的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中心从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24小时全天候接处困人求援电话,经过三年多的不断完善和扩充,目前可以覆盖全大市范围内的4.4万台垂直乘客电梯,乘客垂直电梯覆盖率达到99%以上。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通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共接处电话4067个,总投诉故障率同比2016年度下降28.9%;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3649起,困人故障率同比2016年度下降15.6%;解救被困人员5724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5.2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4.3分钟,我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快速救援和促进安全的作用日益凸显。

江海晚报记者提问

江海晚报记者:

  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也撤掉了,电梯老出毛病,这个电梯由谁来负责管理的呀?

王栋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主体。根据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二)电梯属于一个所有权人所有的,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三)电梯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共有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使用单位;(四)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没有约定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督促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使用单位。

  像你们小区这种情况,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或者由小区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来协调和指定电梯使用单位。

刘文新: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安排到这里。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